參賽資格: 限Lucy師資班各期學生 及 台灣繪本協會會員(每人參賽件數不限,並可重複得獎)
送件期限: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15 日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
2010年第一屆個人風繪本文學獎 參賽簡章
一、宗旨:
1. 獎勵本土個人風繪本文學創作。
2. 提昇國內文學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。
二、辦理單位:
主辦單位:台灣繪本協會
協辦單位:文化大學推廣部/華岡興業基金會/繪本旅館
三、參賽資格:限Lucy師資班各期學生 及 台灣繪本協會會員
四、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:
1. 主題/不限創作主題與閱讀對象,但作品本身須結構完整,且符合圖畫書的形式要件。
2. 文字/華文創作為主。
3. 文體/不拘。
4. 媒材/不拘,但不得採用電腦繪圖。
5. 規格/尺寸不拘,限平面創作。全書內頁以9~15個跨頁為標準。
五、參選限制:
1. 限每人提供一本繪本創作參賽。(初選毋需附原畫,進入決選者請提供原畫做為評審依據)
2. 限提供2009年10月1日以後完成的繪本創作,且未在任何媒體發表過的作品。
3. 為求本徵文比賽之公平性,受邀本奬之評審委員,不得參加徵件。
六、繳件方式:
1. 送件期限/2010年9月1日至10月15日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
2. 送件方式/掛號郵寄。郵寄地點:台北縣新店市永安街93~4號9F 台灣繪本協會「2010個人風繪本文學獎評審委員會」收
3. 請至台灣繪本協會網站下載報名表,填寫完畢後,將一本繪本樣書連同報名表一併密封包裝,包裝上請註明參加「2010年第一屆個人風繪本文學獎」,將報名回執單黏貼其上。
4. 參賽作品本身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。
七、競賽時程
程序項目 | 時間 | 說明 |
徵件階段 | 2010.09.1 徵件開始 2010.09.30截止收件 |
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 |
評選階段 | 預定2010年10月下旬 | |
評選公佈 | 預定2010.11.1 | 將於台灣繪本協會網站上公佈競賽結果 |
頒獎典禮 | 預定2010.11下旬 | 展覽開幕當天下午舉辦頒獎典禮, 正確日期將公佈於協會網站 |
巡迴展覽 | 預定2010.11下旬 |
1. 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, 2. 展覽完畢後,將個別通知得獎者領回作品時間與地點。 3. 正確展覽時間將公布於協會網站上 4. 展覽規畫: |
八、評分項目及標準
評分項目 | 內容說明 | 占分比例 |
創新性 | 繪本概念的原創性與獨特性 | 40% |
美感度 | 繪本畫面構圖、用色及編排設計 | 30% |
故事性 | 故事結構完整性、文字運用純熟度 | 30% |
九、評選委員:
1. 初選階段/擬邀請三位評審委員。
2. 決選階段/擬邀請三位評審委員。
十、比賽獎勵:
1. 首獎一名,獎金新台幣伍萬元及由台灣繪本協會核發的獎狀乙張
2. 貳獎一名,獎金新台幣叁萬元及由台灣繪本協會核發的獎狀乙張
3. 叁獎一名,獎金新台幣貳萬元及由台灣繪本協會核發的獎狀乙張
4. 佳作獎若干名,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由台灣繪本協會核發的獎狀乙張
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,獎金超過新臺幣20,000元者,由本協會代扣10%所得稅。
十一:參賽注意事項:
1. 報名資料不完全視同棄權。
2. 違反比賽規則將失去參賽資格。
3. 參賽者的設計創作須未參加過任何公開設計的相關競賽。
4. 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,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、獎狀。
5. 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,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,不得異議。
6. 繳交之參賽作品如不符合比賽規則,將不列入評審。
7. 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,將交由評審團進行專業判定,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委員會的決議與評審結果。
8. 本參賽規則,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,恕不另行通知。
9. 本活動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將善盡保管之責,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,恕不負賠償之責。
協會網站:暫發表於協會blog,與各期通道
洽詢專人:news7110@hotmail.com-----區心瑜(爆炸狗同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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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第一屆個人風繪本文學獎 報名表
作品編號 (作者請勿填寫)
作品名稱 | |||
作者姓名 | |||
性別 |
□女 □男 |
出生日期 | 年 月 日 |
地址 | |||
電話 | |||
現職(就讀學系) |
若連結失效請通知管理員,謝謝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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